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
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校纪通字[2020]11号
各党总支、支部:
2021年元旦、春节、寒假将至。根据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校园节日气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认真组织学习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做好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优化校园政治生态,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局起步至关重要。各级党组织在节假日期间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反面典型案例,推动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落实通报要求,把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抓牢抓实,把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的压力一传到底。
二、强化监督执纪,做到六个“紧盯”
省纪委监委对查处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提出六个“紧盯”要求: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紧盯餐饮浪费问题,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着力发现和纠治高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公务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问题;紧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扶救助困难群众、师生权益保障、校园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坚决纠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紧盯岁末年初可能出现的在总结部署工作中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纠住不放,严肃查处,并举一反三,切实为基层减负;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问题,见微知著、注重防范、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节假日期间,基层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提醒,坚持做到六个“紧盯”,及时向学校纪委汇报监督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校纪委委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认真执行联系二级单位制度,把压力传导到底。基层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协助所在党组织落实正风肃纪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纪委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专责,坚持严字当头,保持高压态势,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对干部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开展核查处置,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纪委监委。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树新风正气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清醒看到纠治“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病原体”尚未根除,纠治“四风”不能止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到率先垂范,固化“两线”教育大讨论效果,发挥制度建设的长效作用,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的新风正气,度过一个简朴、清新、祥和、安全的元旦、春节和寒假。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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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