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认真落实好几项工作任务的通知
校纪通字[2019]9号
各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政治生态,根据学校纪委全年工作的安排,提出以下工作任务。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委员要履行监督责任,学习贯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积极督促、推动党总支、支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一、按照全省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
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两线”教育讨论。“两线”教育是指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坚守纪律法规“底线”,讨论时间要提前报告,纪委视情况派人参加。
三、本学期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四、各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要通过组织学习、听课、座谈、讨论等方式,强化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
五、各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对违纪党员(含学生党员)情况要及时向学校纪委进行报告。
六、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要求,对发生违犯党规党纪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七、各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要及时组织对《纪检监察情况通报》的学习宣传。
八、12月底以前,各党总支、支部要提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中共保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