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严肃换届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
校纪通字[2019]3号
各党总支、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换届选举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中共保定学院委员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现根据学校党委有关工作要求,对换届选举期间党的纪律要求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
各党总支、支部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纪律教育和舆论引导,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换届纪律要求,把纪律要求贯彻落实到换届选举工作各个环节。
二、增强“四个意识”,明确纪律要求
各党总支、支部要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讲党性、顾大局,严格对照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严禁出现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规行为,严禁出现制造和传播影响换届工作的不实言论等不正之风。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单位出现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以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查违纪行为,加大问责力度
学校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换届选举工作期间的纪律教育、代表选举、会议召开等重要阶段全程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坚持“一案双查”,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坚决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坚决遏制恶意诬告陷害、干扰正常工作开展的不正之风,及时向党委汇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2139
问题线索举报邮箱:bdxyjjw@126.com
中共保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