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警钟长鸣 >> 正文

河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9-01 [来源]:纪检委 [浏览次数]:

河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时间:2014-08-31

1.沧州市海兴县香坊乡党委书记任树文,公车私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石家庄市栾城县栾城镇土地所所长李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购物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廊坊市固安县彭村乡卫生院违规收费,给予院长赵振歧党内警告处分。

4.保定市雄县教育局校产办违规发放补贴,给予该办主任鲍中权行政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