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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通报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2-04 [来源]:纪检委 [浏览次数]:

河北省通报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2-04 15:24

节日期间突击花钱、收送节礼、公款宴请等“节日病”容易发生,“四风”问题可能回潮反复,为此,在春节临近之际,2月3日,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召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新闻发布会,通报13起典型案件和春节期间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四风”的工作举措,以教育警示各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严格防止“四风”反弹。这些案件是:

1.卢龙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农工委第一副书记徐玉冰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女儿婚事并借机敛财问题,给予徐玉冰撤销卢龙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农工委第一副书记职务处分,免去卢龙县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收缴违纪资金。

2.石家庄市桥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潘增违规接受公款宴请问题,给予潘增党内警告处分。

3.大城县畜牧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李新锋违反规定工作日饮酒问题,给予李新锋党内警告处分。

4.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评估中心违规发放福利、送节礼等问题,给予该中心主任许智华党内警告处分。

5.辛集市南智邱镇西陈家庄村党支部书记穆同信等人违规为村干部发财物问题,给予穆同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孙铁庄、穆建峰、刘翠琢党内警告处分。

6.邢台市经济开发区火炬大街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兼张家庄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兴刚公款送节礼问题,给予张兴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7.康保县旅游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主任科员池振锋借操办女儿婚事之机收受礼金问题,给予池振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8.成安县商城镇卫生院院长张峰军借其爷爷祭日之机敛财问题,给予张峰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单位。

9.饶阳县林业局检验站站长蔡双群公车私用问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0.定州市清风店镇西市邑村挥霍浪费问题,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孟村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违规购买超标车问题,给予局长郝荣林党内警告处分。

12.雄县北沙口乡司法所所长范增元公车私用问题,给予范增元留党察看处分,并给予行政处分。

13.遵化市公安局侯家寨乡派出所所长单立军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给予单立军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