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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12-29 [来源]:纪检委 [浏览次数]:

河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12-28

1.张家口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岳照瑞,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该局部分工作人员乘坐公车参与岳照瑞宴请,并到娱乐场所唱歌。给予岳照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秦皇岛市卢龙县人民法院石门法庭庭长王维华,工作日午间饮酒,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邢台市宁晋县开发区北沙良村党支部负责人杨增彬,为其子超标准操办婚宴并收受礼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衡水市枣强县教体局党组成员、职教中心校长张石崇,公款大吃大喝,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