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定学院委员会
保定学院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狠刹“吃喝风”的规定
校党字〔2019〕18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扎实推进作风转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校园育人环境,根据省纪委监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吃喝风”专项行动,现就做好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严禁以下情况发生:
1.无接待事由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公款吃喝。
2.用公款招待非公务接待范围人员,如:亲属、同学、朋友等。
3.以联络产教融合项目等名义变相安排的公款吃喝。
4.借开会、考察、培训、检查等名义公款吃喝。
5.单位之间、部门之间互相公款宴请。
6.私人聚会吃喝费用公款报销。
7.公务接待中餐费标准超标、陪餐人数超标。
8.公务接待提供高档奢华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使用香烟酒水。
9.在私人会所或住宅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一桌餐”,安排公务接待。
10.违规在单位内部食堂、单位培训中心及驻外办事机构等内部接待场所吃喝。
11.未按程序进行事先审批的公务接待活动。
二、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禁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款项报销。严禁以下问题发生:
1.违规用公款购买高档食材及烟酒。
2.以办公用品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食材及餐费。
3.将违规吃喝混入单位食堂正常开支。
4.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列支、转移、隐匿公款吃喝费用。
5.其他违规使用公款吃喝问题。
三、严格规范交往对象,杜绝不吃公款吃“老板”现象。严禁以下问题发生:
1.在私人会所中组织或接受私人或企业老板宴请。
2.接受企业老板宴请或让企业老板安排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宴请。
3.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家长的私人宴请。
4.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私人或企业老板宴请。
5.在国(境)外接受私人或企业老板安排的宴请或让企业老板安排应由个人负担的宴请。
四、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履职尽责
要把开展专项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保大局、转作风结合起来,严格对标对表,坚持抓常抓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校级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规定,坚持“一岗双责”。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第一责任,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层层负起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校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要从管住违规吃喝入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对纪律规矩的敬畏之心。
五、进一步完善制度,狠抓工作落实
有关部门要做到举一反三,结合此次专项行动,对我校的公务接待、学习培训、学术交流、考察调研、会议会务、实习实训、学生家访等方面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搞好修订完善,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依规矩办事。学校纪委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狠刹“吃喝风”作为近期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严格依纪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校有效落实。以重点工作为牵引,推动学校整体工作提质量、上水平。
中共保定学院委员会 保定学院
2019年7月22日
(此文发至各学院、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