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成立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的通知-校纪通字[2021]3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6-24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保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保定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关于成立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的通知

校纪通字[2021]3号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监督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实现对招生工作监督的再监督,切实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维护考生利益和社会公平,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学校纪委决定成立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汤志江 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副组长:吴丛元 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马立志 校纪委委员、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王文军 校纪委委员、外语教育与国际商务学院党总支书记

龙吟 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石坡 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办公室。

二、招生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办公室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正确政治导向;

2、重点监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出席或列席有关会议,监督招生政策、招生方案、录取原则、工作制度等的研究和制定;

3、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招生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

4、受理招生工作中涉嫌违纪违法的信访举报,对属于纪检监察机构受理范围的投诉和举报开展相关调查,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置,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整改。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5、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涉嫌重大招生违纪违法情况。

招生监督电话:0312-5972139

电子举报邮箱:bdxyjjw@bdu.edu.cn

中共保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保定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