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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办公会会议纪要[2021]2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22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保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办公会

会 议 纪 要

[2021]2号

时间:2021年4月22日上午9:00

地点:行政楼233会议室

主持人:汤志江

出席:吴丛元 齐卫东 杨彦博 马立志 王文军 许飞 赵永军 吴二斌

列席: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七章“党的纪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内容。

二、听取关于图书馆党支部宣传委员常忠民所犯错误的审理报告。

三、全体纪委委员进行讨论并表决。

杨彦博同志首先进行表态,作为图书馆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到位,主体责任缺失,愿意接受学校党委和纪委的批评和教育,在此作出检讨并同意审理报告意见。其他委员同志依次表态,一致同意审理报告意见。汤志江宣布审理报告意见全体通过,并按程序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下发决定书。

四、汤志江讲话。

汤志江提出,一是杨彦博同志作为学校纪委委员、图书馆党支部书记,在履职尽责、对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缺失,对其提出严肃批评;二是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纪委将对杨彦博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杨彦博同志在图书馆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就整改落实情况作出说明。汤志江强调,一是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学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纪律的约束,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二是筑牢“两线教育”思维,坚守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明确党纪法规“底线”,督促各纪委委员对所在党总支、支部开展专题教育,号召全体党员和非党员教职员工围绕学术不端、师生关系、饮酒驾车等内容谈个人看法、表决心,开展“底线思维”大讨论。三是做到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为鉴,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的再发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