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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校纪字[2019]5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26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保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

工 作 方 案

校纪字[2019]5号

各党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指示,按照省纪委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会议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做出重要批示,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要求,紧紧围绕拥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化风成俗、密切联系群众的目标,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高校纪委异地交叉互查为契机,坚持稳中求进、标本兼治,巩固提高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整治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内的7项重点内容加强政治监督,聚焦“关键少数”,严肃查处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对落实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各项决策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弄虚作假、不担当作为、敷衍塞责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的贯彻落实,紧盯文山会海、检查过多、考核过滥、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典型问题,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要求落实到位。

(三)着重解决在师生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等问题。围绕对广大师生员工合理诉求推诿应付和在广大师生员工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整治发生在师生身边特别是师生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以及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四)大力整治享乐奢靡突出问题。聚焦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办公用房超标、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同向发力,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五)着力解决本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以《中共保定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意见》为抓手,重点围绕改进调查研究、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等5个方面的12项实施意见,全面配合党委职能部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检查。

三、具体措施

(一)夯实主体责任。督促党委建立完善巡察制度,制定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方案、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营造作风建设浓厚氛围;推动各二级党组织全面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全面构建党委统筹组织,纪委督促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起底”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台账进行“地毯式”梳理筛查,重点围绕问题线索是否搁置流失、核查手续是否科学严谨、未查结线索是否清仓见底、党政纪处分是否落实到位、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是否落地生效等5个方面,找准问题症结,做好共性归纳,“画像”研判政治生态。

(三)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学校党委巡查组围绕违规到企业吃喝、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深挖细查,对落实党委各项统一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利用学校纪委网站“警钟长鸣”专栏,对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作风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在《纪检监察情况通报》专刊中,定期通报集中整治进度、宣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纪委委员、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根据《中共保定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纪委。

(五)精准执纪问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纪问题分类区别处置,既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要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顶风违纪问题,研究探索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调查报告中予以单列,做到精准问责、精准施策、精准量纪。

(六)推动建章立制。督促推动学校党委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补齐制度短板,围绕开会发文、津贴补贴、公务差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正常人际交往等方面易发多发的问题,列出一批正面、负面清单,逐步形成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自觉对标对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引导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是整治“四风”工作的主责单位,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整治“四风”工作的领导。对在校内监督检查中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及时整改的可以从轻处理;隐瞒不报、对抗组织的要从重处理。

(三)主动接受监督。学校专项检查工作设立电子邮箱和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校各单位“四风”问题的举报。电子信箱:bdxyjjw@126.com,电话:0312-5972139。

中共保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