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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中考评卷工作人员“十条禁令”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6-21 [来源]:纪检委 [浏览次数]:

保定市中考评卷工作人员“十条禁令”

一、禁止有直系亲属参加今年中考的人员参加中考现场评卷工作;

二、禁止所有评卷及管理人员串岗、换岗、脱岗;

三、中考评卷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进入现场,禁止没有佩戴工作证件人员进入评卷现场;

四、评卷现场,不准戴耳机,不准接打电话、聊天、发微信以及从事其它任何与评卷无关的事情;

五、禁止在评卷现场吸烟;

六、禁止利用计算机下载、编辑或转存任何资料;

七、未经允许,评卷期间,无论场内场外,不准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八、中考评卷教师及所有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将评分标准及其它保密材料或资料带出评卷场地;

九、禁止接受与中考评卷有关的宴请和馈赠;

十、禁止所有评卷工作人员中午饮酒。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