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纪委书记的直接领导下,主持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各项工作,协调本部门与学校各部门业务管理之间的关系。
二、协助纪委书记贯彻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议;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和纪检监察会议决定的工作任务,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落实。
三、协助纪委书记组织召开纪委全会、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办公会等会议,列席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
四、协助学校党委和纪委书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等各项工作。负责抓好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检查和处理,调查处理违规违纪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组织调查处理纪检监察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控告或检举。组织受理被处理党员、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等。
七、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负责组织起草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组织、协调、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建设等工作。
八、协助纪委书记组织实施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和廉政考核等工作。
九、协助纪委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十、负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公章的管理,并负责学校纪委办公室公章使用的签批。
十一、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