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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纪检干部学习教育暂行办法(试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1-03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条为推进学校纪委学习型机关建设,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机制,营造良好学风,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省纪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学校纪委和纪检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追求、一种工作方式、一种生活习惯,学在经常、融入日常,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纪检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夯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第三条主要学习内容有: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河北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

(四)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

(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七)省纪委监委要求学习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学习主要方式有: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办公会、纪委办公室工作例会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重要情况通报。

(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纪委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党支部书记带头讲专题党课,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

(三)用好红色教育阵地、党性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以纪委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

(五)深入推进“书香机关”建设,通过开展荐书共读、读书分享会等方式,激励纪检监察干部逐渐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习惯,营造机关读书学习的浓厚氛围。

(六)根据实际形势和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理论专题培训,加强交流讨论,组织纪检干部积极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业务专题培训。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课程,组织集中学习。

(七)开展调查研究。纪委班子成员和纪检干部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走出机关、走到基层、走访师生,用好学生监督员制度,把调研作为日常工作的内容和推动工作的方法,自觉向师生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为抓监督、转作风、肃纪律、反腐败、强队伍提供理论和实践动力。

第五条用好主要学习平台:

(一)用好身边媒体平台,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省纪委监委网站、《求是》杂志、《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报刊网资源,加强个人自学。

(二)发挥教育阵地作用。充分用好红色教育阵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用过参观考察、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方式开展学习,满足干部多方面的学习需求。

(三)通过纪委内部网站,开展政策理论宣传和权威解读,转载著名署名文章,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营造“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第六条全体纪检干部坚持不断增强学习兴趣,确保思想有触动,党性有增强、能力有提升。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走过场。

第七条本办法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保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