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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遏制“四风”工作的通知-校纪通字[2020]2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4-30 [来源]:纪检委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

遏制“四风”工作的通知

校纪通字[2020]2号

 

各党总支、支部:

2020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社会风气。根据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遏制“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党总支、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盯紧盯住“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加强教育提醒,督促党员干部风清气正过节,带头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要求,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真正做到节假日期间不聚集,出入属地早报备。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全体教职员工持续做好线上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保证教学质量,抓好学生工作,做好复学复课准备,为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二、严守纪律红线,自觉接受监督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聚焦中央纪委指出的12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建立学习制度,形成遵纪守规习惯,自觉接受政治监督,把遏制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三不”一体推进的重大政治任务。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安排和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公款吃喝和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创新监督方式,精准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在节假日期间将联合党政各职能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创新监督方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迅速核查处置并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核查处置情况按要求向学校党委和省纪委监委报告。

各纪委委员和各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要坚守岗位职责,加大监督力度,灵活方式方法,督促所在党组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2139

问题线索举报邮箱:bdxyjjw@126.com

中共保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