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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胡连利、汤志江同志在保定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校党办字〔2019〕12号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2-02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保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胡连利、汤志江同志在保定学院全面

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校党办字〔2019〕12号

各党总支、支部:

现将胡连利、汤志江同志在保定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把握讲话精神实质,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保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保定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党委书记胡连利

(2019年11月27日)

同志们:

本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积极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落实,推进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制度保障。

10月28日——31日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中共中央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中国成立70年之际、在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历史性、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重点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全面考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

一、全面从严治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弘扬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优良传统,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实际和党的建设需要出发,创造性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步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一)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这一方针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重要论述,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时候,就系统阐述了无产阶级政党管党治党的一系列思想。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党员群众可以广泛地监督领导,大胆批评担负领导责任的人,对他们的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要求同以党作幌子利用一切人以达到自己的私人目的的腐败现象作斗争,把党内腐化堕落的党员坚决地清除出去,强调“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

列宁针对苏维埃政权出现的一些腐败现象,提出了加强廉政建设、从严惩治腐败分子,克服官僚主义、加强监督等一系列主张,强调“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我们应当努力把党员的称号和作用提高、提高、再提高”“对任何阻碍生机勃勃的事业的拖拉作风和官僚主义严惩不贷”。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党要管党作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就对党员管理作出明确规定。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门制定了《纪律》一章。从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开始,毛泽东同志就一直强调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增强党的团结与统一的重要保证,只有党和军队“加强纪律性”,才能实现“革命无不胜”。1937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目前抗战形势与党的任务报告提纲》中指出,“使我们的干部不但能治党,而且能治国,更懂得向全中国与全世界人民讲话,并为他们做事,要有远大的政治眼光与政治家的风度”。他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把党的建设比作一项“伟大的工程”。1949年3月,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召开。在进入繁华城市、执掌全国政权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毛泽东鲜明提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实际上为在全国执政后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1962年底,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按照毛泽东同志要求,刘少奇同志在主持召开组织工作座谈会时强调:“健全组织部就是说党要管党,就是要建立经常工作”。11月29日,邓小平同志在接见参加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监察工作会议的同志时指出:“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因为许多党员都在当大大小小的干部”。1963年1月,中共中央对《组织工作会议纪要》的批示指出,“党要管党。党的建设,是我们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主要法宝之一,也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主要法宝之一。执政的党,必须永远注意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对干部和党员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这是天经地义。党不管党,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就不可能贯彻实现,党的组织就有蜕化变质的危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入思考长期执政中如何管党治党问题,作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重大论断,把端正党风、严肃党纪作为加强执政党建设的头等大事,对管党治党提出了新的要求。1982年4月,邓小平同志针对新出现的贪污腐化之风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严肃指出,“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强调管党治党。2000年1月,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并提出四点要求:第一,对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第二,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一定要严格把关;第三,对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监督;第四,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进入21世纪,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强调了管党治党的紧迫性,指出管党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继续坚持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在新的实践中创造发展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并写入党的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开创了管党治党的崭新局面。

(二)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第一次描绘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轮廓,概括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但此时尚未正式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规范概念。他就从严治党提出八个方面的要求,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并要求在从严治党上继续探索、不断前进、全面推进。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这是在我们党90多年历史上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科学范畴,也是第一次把“全面从严治党”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列提出,体现了十八届中共中央对管党治党认识的深化,更是形势任务使然。

(三)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第一次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既有战略目标,也有战略举措,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题研究并作出部署,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门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完整体现了党中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战略谋划,具有非凡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实践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自我革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战略布局,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统一,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推动破解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解决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

刚刚闭幕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核心议题在于制度建设,通过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迄今召开的专门研究重要主题的中央全会共34次,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中央全会,仅此一次,可谓意义深远而重大。在近两万字的《决定》中,“制度”一词出现的频率达到了222次,全会梳理和概括了一整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其重大意义就是为中华民族迈向伟大复兴提供制度保证。此外“完善”“社会”“坚持”“体系”“健全”“人民”等高频词也充分体现了“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所在。“监督”一词共出现了52次,其中32个“监督”出现在第十四部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监督是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障。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再到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不断增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正在形成。

二、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对“三大规律”的认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摆在重要位置,凸显党的领导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领地位,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提出和发展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党委不能当“甩手掌柜”,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

2015年10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条例》第114条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有关情形作出处分规定。这意味着,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党委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正式写入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相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更丰富全面,责任范围更宽,不仅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涵盖在内,还包括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进一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党治党必须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中心议题,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抓起。

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全面从严治党”写入党章,强调“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并且将党的建设四项基本要求丰富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其中,全面从严治党单列为一项,并规定如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要求

党委主体责任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总书记突出强调,各级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那些不抓全面从严治党、严重失职的党委主要领导,该批评的要批评,该调整的要调整,该惩戒的要惩戒。这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体”,既包括各级党委,也包括班子中的全体成员;“责任”既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也包括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还包括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准确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四个方面:

第一,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必须胸怀全局。党章明确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领导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政治责任。当前一些单位在管党治党、正风肃纪方面存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把主体责任看偏了,有的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纪委的事,没有主抓主管;有的认为是党委书记、副书记的事,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认为是纪检监察巡视部门的事,本部门和自己不用负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党的干部一定要从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的政治属性,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使命感、责任感,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第二,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必须主动作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多部党内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反复强调,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还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作了专门阐述和细化。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的党章,把“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主要措施。所有这些,都凸显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各级党委的主体地位,申明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

第三,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必须覆盖全域。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树牢主体责任的全域观、全时观、全员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四,主体责任是终身责任,必须勇于负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实行终身问责”。有权就有责,失责必问责。不追责问责,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有担当作为和铁面无私的问责,确保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实,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和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二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聚智慧和力量,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要准确把握《决定》的重点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13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明确各级党组织责任。四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三、坚持“十个从严”,一体化推进治理体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高等教育发展方向要同我国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党的领导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必须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办学治校各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也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做到“十个从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地落实落细。

(一)理论武装从严

注重从思想上建党,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法宝,也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深刻指出,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全党步调一致的前提。理论武装是理论自信的基础,体现着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承载着共产党人的使命追求,是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

强化理论武装,要切实做到“五个有”:

一是学习有目标。把学习掌握科学理论作为做合格党员第一位的要求,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及时学习、经常学习,按时保质完成党组织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打牢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参加有范围。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切实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集体学习,把重点发言和研讨交流、个人自学和集中研学结合起来,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经常化,做到理论武装全覆盖。

三是研学有内容。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最根本、最关键的就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时代和实践发展变化,以崭新的思想内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要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加强党性修养,提升思想境界,提高道德水平。

四是过程有考核。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计划、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和情况通报、述学报告等各项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学习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党治党的“硬任务”“硬指标”切实抓紧抓好。

五是思想有收获。通过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在学思践悟、真信笃行中,把理论的力量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提升工作水平的力量,做到任何时候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

(二)意识形态建设从严

党管意识形态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高校是传播党和国家意识形态、价值体系的重要阵地,肩负着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大任务。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要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实抓好,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

要结合我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联席会制度。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明确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强化校党委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形成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党总支书记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对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的敏感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思潮、模糊认识、不良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做到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三)制度建设从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陆续制定或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从制度上保证党的领导全覆盖,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十九届四中全会从13个方面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把“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放在首位,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党的领导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必须发挥好制度优势,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制度效能,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高校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校党委将2020年作为“制度建设年”,以“三项严格”为核心,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制度的“四梁八柱”,做好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办学方向、管改革发展、管干部、管人才,涉及办学方向、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干部人才、教师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都由党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通过党委充分调研、科学论证、集体决策;党委对决策的重要事项、重要工作,做到及时跟踪了解、督查督办,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集中,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坚持分工负责,按照集体决策,在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坚决执行党委决定。

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在制度上有力保证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有效实施对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既是重要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也是重要的政治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涉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必须向党委请示报告,学校党委必须按规定要求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是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对党组织是否尽责、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检验。

(四)干部队伍建设从严

一是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选人用人中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把关,注重选拔任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深入考察考核,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二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一要做好教育提醒。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政德教育。二要切实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才是全面从严治党。要进一步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组织生活涣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运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来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行为,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三要进行廉政警示。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做到谁违反了纪律、破坏了规矩,就会随时受到纪律的惩戒,又要立足于关心和爱护干部,强化警示教育、监督管理,把踩到纪律红线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四要反腐严惩不贷。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其少数。强化制度刚性和监督执纪,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其他党员干部,依纪依规及时进行处理。同时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作风建设从严

党的作风是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作风建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各级党组织要牢记职责使命,落实好“两个责任”。

一是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接受党内政治生活锻炼。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采用形式多样的谈话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反省自己,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

二是要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决定》强调,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要严格落实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联系辅导员、联系学生和听课等制度,坚持以上率下,进一步拓展密切联系师生的途径,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厚植群众基础。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以工作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效果。

三是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市委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按照省、市委“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紧抓关键时间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现象坚决查处,全面提振教职员工精神面貌。

(六)纪律建设从严

毛泽东同志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十九大报告要求,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党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是统帅,组织纪律是保障,群众纪律是根本,廉洁纪律是底线,工作纪律是本职,生活纪律是考验。其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到思想上、工作上、行动上。党员干部要树立高线,明确底线,筑牢防线,始终对党忠诚老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在重大政治原则上、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唱反调,搞自由主义。要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坚持“五个必须”,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信念坚定、心存敬畏、从严求实。

(七)师德建设从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中指出,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新时代教师素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首要任务,先后用“大先生”“筑梦人”“系扣人”“引路人”等称谓表达对广大教师的殷切期望,并提出“三个牢固树立”“四个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师德建设标准和要求,是新时代师德建设的根本遵循。

坚持教师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确立保定学院师德“十项准则”,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一是坚定不移的政治追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二是为党育人的使命担当,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三是遵法守法的职业操守,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四是服务社会的学术情怀,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五是务实求真的科研境界,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六是踏踏实实的学风表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勤奋钻研,严谨治学,言行雅正;七是追求卓越的教风世范,严慈相济,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八是自尊自重的人格教养,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勇于担当;九是清清白白的师生关系,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十是善与人同的处世襟怀,直率坦荡,见贤思齐,与人为善。

(八)基层党组织建设从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关键是从严抓好落实。要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总支、落实到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使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党总支、支部是高校组织建设的基础,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作为当前必须着力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担负起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二是以规范化建设为依托,激发党支部的活力。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影响着党的凝聚力、战斗力。要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整体提升党支部建设的规范化水平,选强配优支部书记,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释放党支部活力。

(九)监督执纪从严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的观念,构建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职能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 “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神经末梢”,通过建立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的“四位一体”责任落实链条,构建全面覆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要突出明晰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贯穿日常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各级党组织要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各级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守“主阵地”,建好班子、管好干部、带好队伍、抓好落实,以上率下,对本单位从严治党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盯办督办。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肩负起主管责任,种好“责任田”,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及时部署、从严检查、全力推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从严管理新常态。纪委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促一把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书记,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党建责任,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党委抓、书记抓、班子成员一起抓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要全面协同发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要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要做实做细监督,综合运用听取汇报、约谈、谈话函询等形式,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眼标本兼治,及时总结日常监督、信访工作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提出整改建议,举一反三,推动改革和制度建设;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廉政教育,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十)执行力度从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和一以贯之的实践品格。

执行力度从严,要有“坐不住”的责任心。各级党组织要把抓落实作为衡量“四个意识”强不强的重要标准,不断强化抓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校党委决策部署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做到思想上自觉、政治上清醒、纪律上严明、执行上坚定。

执行力度从严,要有“等不起”的紧迫感。强化“不进则退、小进小退、慢进大退”意识,以思想认识上“快人一步”、行动节奏上“快人一拍”的精神状态,只争朝夕,雷厉风行,做到事不过夜、案无积卷,在实干中破解难题,在先干中把握机遇,在快干中实现愿景。

执行力度从严,要有“混不得”的质量观。要树立精品意识,提高执行的质量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绝不允许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绝不允许敷衍了事、降格以求,绝不允许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绝不允许止步于一事之成、一时之效,做到不达标准不交账,不出成效不过关,精益求精,善作善成。

执行力度从严,干部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党政负责同志一定要强化使命担当,扑下身子,狠抓落实——不仅亲自抓、带头干,还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做到重大方案亲自把关、重要事项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以有为的决心、能为的干劲、善为的能力,坚决打通工作执行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校党委各项部署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26日也就是昨天下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史逻辑一脉相承、理论逻辑相互支撑、实践逻辑环环相扣,目标指向一以贯之,重大部署接续递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不仅系统集成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而且对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勾勒出更加清晰的顶层设计。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奋进在新时代,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要政治任务,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动摇,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不动摇,扎实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符合时代要求、受人尊重、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强化政治引领 突出监督专责

完善体制改革 全面从严治党

推进新时代保定学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保定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汤志江

(2019年11月27日)

同志们:

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在我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时期,我们召开此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议,具有重要意义。一年来,我校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政治监督,服务中心大局,保持高压态势,严肃监督执纪,协助党委深化作风建设,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积极营造并全力维护政治生态新气象。下面,我根据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强化政治引领、突出监督专责、完善体制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新时代保定学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

一、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信仰,继续深化“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教育成果,合力推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结合学校发展历程,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谋划新时期新举措、新任务

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广大教职员工的期待,讲学习、搞调研、找差距、谋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此次主题教育为契机,继续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对照学校发展的光辉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成就,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着力谋划新时代应该采取的新举措、新任务。学校纪委也将以此次主题教育为契机,及时跟进、主动作为,用党的纪律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深入抓好纪律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修养、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把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是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决定》既有理论上的新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新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一是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突出党的领导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当中的统摄性地位。二是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凝练概括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根本保障所在,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所在,也是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所在。三是体现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实践特色,既阐明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

同时,四中全会把监督工作、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打开了新的视野、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和国家监督协调起来,把现有各种监督机制协调起来,推进党内纪检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有效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二是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从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三个方面作出一系列强化监督的规定,防止权力滥用。三是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健全各项约束制度,形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强化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基础。

学校纪委将立足职能职责,聚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政治监督,保障国家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在学校贯彻落实。学校纪委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使我校的各项制度日益完善,把学校的管理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加有效地将正风肃纪各项工作融入到学校转型发展大局之中。

二、严格执行监督条例,正确履行监督专责,发挥“探照灯、无影灯、长明灯”功能,努力实现监督全覆盖

(一)转变思想观念,全面认识监督内涵和制度规定

监督,从字面上看,由“监”和“督”两个部分构成。监,是个会意字:在甲骨文中,展示的是一个人在往一个器皿里看;在金文中,器皿上加了一横,表示器中有水,监就是一个人弯着腰,睁大眼睛,从器皿的水中照看自己的面影。《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监,临下也”,本义就是察看,即自我的察看。督,是个形声字,《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督,察也”,既指动态的察看、督促、审视,也指履行察看、督促、审视职能的人,如古代官职中的提督、总督、都督等都发挥着监督、考核、责罚的职能。监、督合二为一,意思是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因此,监督,既指自我省察和外力察看,更侧重对管理过程的督促,如监控、监测、监考、监听等等,都是对某管理过程的督促。

管理学所讲管理有五种属性:计划、组织、指挥、监督、调节。监督,是各项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我们学校是在学校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之下,党政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严格管理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部门除工作分工不同,都有对自身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的职责,即通常所说的“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刚刚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监督”一词出现了52次,有力诠释了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长期以来,有人认为,监督就是纪委的事,把纪律挺在前面,就要把纪委挺在前面,各项工作只要纪委参与了,监督就到位了,出了问题就与我无关了。这种思想是陈旧的、落后的、片面的,更是极其错误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指出,“现在的一大问题是选人的人不管人、不监督人,有的党委不管监督,干部一出事就把挑子撂给纪委,这是不行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这一体系说明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委各职能部门都有监督的职责,而纪委的专责监督恰恰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委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再监督,即“监督的再监督”。

(二)厘清“两个责任”,凝聚监督合力,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氛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党的建设必须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

党委主体责任是指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主体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必须分清职责,厘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限,明确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学校党委和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加强反腐败工作、强化教育引导和权力约束、落实党内监督、保障巡视巡察工作、支持审计监督等方面牵头打总、领航定向。相对应的,各级领导干部就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领头雁”。

党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所以,纪委履行“监督的再监督”,就不是冲在一线替代主责部门进行监督。要破除对纪委“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主责”的错误工作安排,实现从“四面出击”向“定点突破”、从“包打天下”向“术业专攻”的专责监督转变。

在“两个责任”的逻辑关系中,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比如:今年5月份,学校党委启动党委换届工作,学校纪委跟进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今年7月份,学校党委在全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狠刹“吃喝风”的规定》,学校纪委同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吃喝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10月份,学校党委下发了《关于调整和选任中层干部的实施方案》,学校纪委跟进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层干部调整和选任期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的通知》。学校纪委的这些做法,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学校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为学校党委各项工作保驾护航,实现“两个责任”凝心聚力、同向而行。

(三)突出政治监督,发挥“探照灯”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做好政治监督就是以学校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度,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组织全覆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动摇,关键的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各类课程都要与思想政治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强化对意识形态监督,就要通过“课程思政”,守住意识形态的教育高地。学校纪委要求纪委委员、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都要随堂听课,并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选聘了学生监督员,目的就是要正确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清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同时,做好政治监督还要突出主体责任,紧盯关键少数,紧紧围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开展监督,紧紧围绕贯彻党章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监督,紧紧围绕落实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会上不说、会后乱说,校内不说、校外乱说等行为,确保学校党委各项决议决策落实到位。

(四)实现监督全覆盖,发挥“无影灯”作用

实现监督全覆盖,一是要充分发挥党委各职能部门和各级组织的监督作用。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任务,是要紧紧盯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不能仅停留在党委层面,要改变“上热、中温、下冷”的状态,必须从党委到中层再到基层,层层传导压力。对照党内监督体系,学校党委、各级党组织、各职能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干部都有相应的监督职责,如:党委办公室要抓好对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委决策部署的监督督办;党委组织部要监督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党委宣传部要强化意识形态监督;党的基层组织要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普通党员要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负责地揭发、检举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等等。这就需要党委各职能部门和各级组织在落实党内监督责任中要把业务工作摆进去、把岗位职责摆进去、把自我认知摆进去,找准定位,点准“穴位”,各司其职,切实做到“谁的孩子谁抱走”。实现监督全覆盖。二是要用好公开和公示监督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学院、部、部门要在涉及师生权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中明确体现开展监督和接受监督的内容,公布学校纪委的监督举报方式,学校纪委将严谨审慎做好信访监督。从今年收到的问题线索来看,有重复信访,也有不实信访,“一封举报忙仨月”,这给学校纪委带来了很大工作量,也传递出了错误的权利使用信号。学校纪委将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对经核查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以及被恶意炒作和诽谤的干部,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为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对恶意诽谤、歪曲事实、诬告陷害者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旗帜鲜明地为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五)做好日常监督,发挥“长明灯”作用

在日常监督中,要找准影响和制约监督质量的突出问题。一要紧盯关键环节,如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物资采购、选人用人、招生录取、新生报到、办公用房、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等重点领域,强化对各环节和岗位的风险防控,筛查风险点,密织防护网,通过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二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如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持续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员工的支持开展工作,用心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向党委汇报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形成善于监督与乐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三、强化纪律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四种形态”不同功能,及时“扶歪树、治病树、拔烂树”,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条规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把握“破法必先破纪”的规律,提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衔接”等理念,从侧重惩治向标本兼治转变。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今年前三个季度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成绩单”。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24.9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85.4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8.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9.8万人次,占23.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4.8万人次,占3.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8万人次,占3.9%。从“四种形态”结构来看,运用第一、二种形态人次数量所占比例为92.3%,运用第三、四种形态人次数量所占比例为7.7%。这些数据,充分说明“红脸出汗”已渐成常态,通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要根据“四种形态”的不同要求,精准施策,从严执纪。

(一)转变执纪理念“扶歪树”

运用第一种形态既是党员所在党组织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之责,也是纪检机关的重要职责。实施第一种形态,要正确抓早、善于抓小。《黄帝内经》:“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我党的纪检工作如同行医,是挽救和保护“政治生命”的工作。欲治“未病”就要把执行纪律关口前移,就是要把执纪监督功夫下在平时。只有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避免犯大错,才能真正管住大多数,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这里需要说明是,第一种形态不是纪律处分,但是纪律法律的第一道关口,能够防止小错变大错,也正体现党中央管党治党不是“整人”“找事儿”,而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原则。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可使用的方式很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别不同情形,分别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都可使用,所以还需要说明,第一种形态责任主体就在各级党组织。因为党章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所以,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用好“第一种形态”,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严肃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学校纪委已辑印完成《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口袋书》,将发放至每名党员干部,《口袋书》中明确了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党规党纪,明确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0条清单,希望全体党员做好《口袋书》学习和使用,使自己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进。

(二)精准处置问题“治病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开局,党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劲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政治生态气象更新。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和各省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贯彻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原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问题,纪律处分都是严重警告起步,直至开除党籍。所以,对已经形成的违规违纪问题要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必须坚持“靶向治疗”思维,分类区别处理,严格遵照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立案审查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使处理结果与违纪行为相适应,完善安全审查各项保障,坚守查办案件安全“生命线”。通过正确实施党纪处分,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让违纪者受到惩戒。今年,省纪委以“减存量、遏增量”为重点内容考核各单位总体效果,我们学校也将以此为考核指标考评各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发现问题,“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希望各基层党组织以严格的监督执纪来验证十八大以来的学习、整治效果。

(三)严处重大违纪“拔烂树”

坚决不放松第四种形态,保持和强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需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要毫不留情,从快处置,坚决除掉侵害党的肌体的害群之马。

四、尊崇党委统一领导,发挥问责利器作用,严格落实“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建立健全问责追究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早在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2019年9月1日实施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回答了“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的问题。

(一)尊崇党委统一领导,压实问责主体责任

新修订的《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因此,用好问责利器,学校党委和各职能部门首先应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也要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学校纪委要担负起监督专责,协助党委、协同党的职能部门形成问责合力。

(二)准确把握问责内容,避免问责泛化或以问责代替纪律处分

“问责”即“追究责任”。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问责”是指“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主要内容包含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力;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未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党的思想建设缺失,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流于形式;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职责范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

准确把握问责职责,关键在于正确区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直接责任者是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领导责任者是对直接责任者的工作具有领导、管理等职责,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虽不起决定性作用,但与损失或者后果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是损失或者后果发生的重要条件。

实施精准问责既要避免问责泛化,也要避免问责简单化。不能因为体现领导重视或向上级表达决心而人为扩大问责范围,把本无直接关系的部门和人员也列入问责名单,也不能以问责代替应有的纪律处分。

(三)校准问责标尺,精准运用问责方式

新修订的《问责条例》,第八条规定了问责方式:对党组织的问责,可以采取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可以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学校纪委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是启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主要内容包括:任免情况、人事档案情况、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处理的情况;巡视巡察、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其他反映廉政情况的材料”。学校纪委将围绕以上内容,建立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把廉政档案的动态更新作为精准问责的重要支撑。二是依规、依法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监察法》已对建议书的法律效力做了明确规定。目前,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就学校有关问题已分别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这种做法将会成为学校纪委发挥监督专责问责的重要方式。三是学校纪委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和各问责主体通力协作,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进一步树立“有权就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问责”的正确权责导向。

五、依托红色文化引领工程,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氛围

廉政文化建设是新时代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对厚植学校立德树人根基具有深远的意义。我校115年办学历程中积淀了丰厚的红色文化资源,“一轴两翼三维五馆”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涵养德育生态系统提供了优质载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全面整合了文化资源配置,这些发展成就为我们打造廉政文化品牌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要注重教育引领,突出师德养成,全面构建“两线”教育常态化格局,具体来说:

(一)发挥理想信念宗旨“高线”的引领作用

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大家要坚守精神家园,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不可撼动的理想信念。在今后工作中,各基层党组织要依托“一院一品”党建特色项目,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廉政书画展、廉政文艺汇演、廉政作品诵读比赛、廉政格言警句征集等多种形式的专题廉政文化活动。学校各党组织纪检委员要抓住专业特色和部门特点,把持续提升廉政文化影响力渗透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化品牌意识,打造廉政精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目前,由学校纪委主办,党委宣传部和文学院承办的“守正初心、翰墨清风”主题书法作品展已于周一在图书馆布展完毕,共展出师生优秀作品108幅,作品主题鲜明,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希望各党总支、支部组织党员参观展览,接受教育。

(二)发挥党纪法规“底线”的警示作用

一要固化底线思维大讨论成果。已开展底线思维大讨论的党组织要将大家形成的底线共识固化下来,形成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还未开展大讨论的党组织要有计划、有倡导、有启发的组织开展活动,不能仅从道德和法律的层面来简单回答,而要结合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方面,针对教学、科研、出题、监考、乘车、驾驶、师生交往等环节和细节思考底线要求,各党组织要统筹组织开展讨论活动并固化成果。二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分期、分批、分主题的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用好、用足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素材,做到警钟长鸣。三要用好《纪检监察情况通报》专刊,提升质量,按时宣讲,将底线的警示教育融入到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四要协同相关部门强化师德师风监督,对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把纪律建设融入到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全过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六、落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贯彻执行“三转”要求,打造“讲忠诚、爱干净、勇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党章和党内法规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转职能,就是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转方式,就是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转作风,就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深化推进“三转”:

(一)全面落实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

深化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一项重大的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在2016年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肩负着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者的重任。推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把高校建设成为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对于开拓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进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指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学校,也就是本科院校)是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今年,河北省委出台了《关于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全面落实省管高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省纪委监委对省管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对省委管理领导班子高校保留纪委设置,纪委书记由省纪委监委任命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每季度主持召开省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经常约谈省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查办腐败案件以省纪委监委领导为主,重要线索处置和重要案件查办必须向省纪委监委报告。纪委书记担任高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兼任其他职务或者分管协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高校纪委书记人选提名和考察以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为主,加强对省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培训和考核,考核结果与其任免奖惩等事项挂钩。

省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参加高校党委的有关会议,应当从动议酝酿阶段就参与高校党委选人用人工作并实施全程监督。依照有关规定负责调查本校非省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根据授权可以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

保定学院作为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本科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学校纪委将在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之下,准确把握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健全工作机构和队伍,营造完备工作环境,坚持不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新时代保定学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苦炼内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王东峰书记在省属高校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时提出的四点要求,结合岗位职责、结合手里的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原原本本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三)强筋壮骨,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学校各纪委委员、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是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不能只把身为纪委委员、纪检委员作为一种政治荣誉,而忽视了背后要承担的重要职责,要及时跟进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步伐,增强学习能力,掌握共通的、熟悉常用的、牢记本职的、了解相关的,把融会贯通运用党内法律法规练成看家本领,真正当好所在党组织落实学校党委各项决议的“参谋助手”,将学校纪委的监督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

(四)夯实根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工作指导

暑假以来,学校纪委全员参加省纪委监委组织的干部培训,学校纪委也将对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相关培训,系统学习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激发干事热情,夯实基层监督根基。今年10月,学校纪委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政治生态,向各党总支、支部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好几项工作任务的通知》,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对标对表,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切实履职尽责,积极督促、推动所在党组织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同志们,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为指引,持之以恒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胡连利同志在学校党委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确立的“建设符合时代要求、受人尊重、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为工作指引,做起而行之的实践者,凝心聚力、勇担使命,合力推进新时代保定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